资质证书状态:设计单位已取得乙级消防工程设计资质,且资质证书尚未到期,一般需在证书到期前进行延期申请,建议提前至少三个月准备和提交材料。
人员要求:
具有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设计项目不少于 1 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能够有效地运行和管理。
项目业绩:设计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一定数量的消防工程设计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
信用要求: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企业资质需要办理或者升级、增项、延期等业务可咨询:186381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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