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有符合意向的注册人才、职称人才均可联系:18638194506;想办理资质的也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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