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增项需求:根据企业业务发展规划,确定具体需要增项的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研究资质标准:详细查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明确所需增项专业的资质等级划分、人员配置要求、业绩要求等具体条件。例如,增项建筑行业乙级资质,需有一定数量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人员配备:按照增项资质标准要求,招聘或内部调整技术人员,确保拥有足够数量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如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并保证他们的职称、注册资格、工作经历等符合标准。
业绩积累:积累符合增项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准备已完成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不过,新核定企业或申请增项的企业一般不考核企业的业绩。但如果增项的是较高等级资质,可能对业绩有要求,具体需参照相应资质标准。
申请表: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在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纸质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
申请报告,简要描述企业成立、资质变化、人员情况、申报业绩等,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现有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还需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于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建设厅主管部门。
初审: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签署初审意见并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审核与公示:省建设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审核意见公示于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期一般为若干个工作日。
申诉与处理:公示期内,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需将带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陈述申请表》上传。
最终审批与公告:公示期满后,主管部门在建设厅网站发布最终审批决定通知。
领取证书:申请通过后,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资质证书,证书上会标明新增的专业设计资质。
办理资质增项等资质相关业务可联系:186381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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