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净资产不低于 1500 万元。
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通常要求在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年限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需满足规定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需要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拥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关键岗位人员应通过安全生产考核。
近年应有完成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合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根据资质等级而定。
办理相关资质或者升级、增项、新办均可联系:186 3819 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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