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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太原市办理测绘乙级资质由各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并对乙级测绘资质提出初审意见。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证明文件:准备法人资格证书。
人员材料: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设备材料:准备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制度材料:编制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申请书:填写单位申请书,简述申请事项、理由及符合条件等情况。
网上申报:申请人需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将全部材料用原件清晰扫描后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在线申报。
受理:各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服务指南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数量齐全,格式等符合要求,则进入下个环节。
初审:受理后,各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原件与系统扫描件进行核验,并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点击 验证 认定 等。同时对申请单位的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和认定,并出具有关考核文件。
审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审查工作要点进行实质性审查,一般不再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若有疑问时,可要求申请单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公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作出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将拟作出的决定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决定:由分管领导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决定,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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